释义 |
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抗辩权的提出时间,是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根据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如果债权发生转让,债权人变成第三方的时候,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就可以向该第三方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