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告知的情形 |
释义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告知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无法工作且无法安排其他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久告知 如果是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且用人单位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通知劳动者。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合同未到期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正式提出书面辞职报告,30天后劳动关系解除,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提出正式书面辞职报告,3天后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员工工资(不需要赔偿),否则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和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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