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事实婚姻能否分财产 |
释义 |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去分割 男女同居期间,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的,按照双方的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法分割。原则上,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但应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双方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和债务一般按双方共同债权和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以判决其多重财产或者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要求重新分割。 二、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 对离婚时财产的处理,要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照顾无过错方和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原则。要注意区分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及与他人的共有财产;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合情合理地予以处理。 1、夫妻双方用协议方式约定婚后某项财产归一方所有或者婚后所得的财产分别所有,离婚时应按协议处理。约定财产的协议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协议双方没有争议,或有其他证据能证明的,也可确认其效力。以约定财产方式规避法律的行为,应认定其无效。 2、无法查清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不动产经过十五年,动产除金银首饰、古董、集邮邮票外,经过十年的,一般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分居两地财产各自掌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双方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情况,判归各自所有;一方财物明显多于另一方的,可折价分割。 5、登记结婚后尚未共同生活,双方以各自的收入购买的物品及其他合法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一般归各自所有。 6、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对第三者插足的受害方和财产继承、受赠方可予以适当地照顾。 7、不宜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按夫妻双方协议的价格作价;协议不成的,按处理时的市场价并扣除折旧确定该财产的价格,对不动产、红木家具等贵重物品应由有关部门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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