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指南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期限不超过三十日。重新鉴定情形包括:鉴定人资格不合格、超出业务范围、未回避、当事人异议且有合法依据和理由、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怎么做伤情鉴定 1、交通事故做伤情鉴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哪些情况要做交通事故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2)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3)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4)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5)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于精神疾病的鉴定,应由具备精神病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确定的鉴定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需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如果出现原鉴定人不具备资质、超出业务范围、未回避、当事人异议或其他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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