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的程序有哪几种 |
释义 | 法律分析: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的程序有: 1、写离婚诉状; 2、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是邻居的证人证言,也可以是医院的诊断结果,也可以是居委会和妇联的证言;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4、支付诉讼费用,等待通知; 5、离婚调解; 6、开庭。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通过殴打、捆绑、禁闭、伤害或其他手段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伤害和破坏家庭成员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