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一、借条、欠条,谁“效力”大 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以下原因: 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时,光凭欠条本身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证明的结果。原告为了确保胜诉,往往还会进一步举证以说明其所主张的事实经过的存在。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 二、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3、如诉讼时只有借条,陈述借款事实经过即可。如诉讼时只有欠条,还需准备欠条产生的原因等相关证据,否则可能败诉。 三、债务纠纷可以由什么人起诉呢 谁主张,谁举证。 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直接载明了借贷的事实,债权人一般无须对借贷事实进一步举证。但是欠条不同,持有欠条的债权人,有义务说明形成原因、过程,在债务人否认欠款的事实时,债权人对欠款事实负有进一步的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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