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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需要车主本人处理吗
释义
    交通事故处理不一定需要车主去,需要看事故具体情形来确定。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等等。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不管哪个人去都是可以的。
    一、私人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需要谁签字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发生事故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二、交通事故可不可以做意外险报销
    车辆事故发生后,并不是必须要由车主本人才能报保险,须由被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一般后面的处理要车主本人去操作。出险的时候可以不是本人,但是理赔的时候一定要车主的银行卡号这样保险公司才会打款,如果不是用车主本人的有效证件。车险理赔的主要有以下流程:
    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在24小时内通知交警,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查勘: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需要保护好现场。特别要妥善保存交警部门开具的事故单证,自己也可以尽可能多拍一些现场的照片。
    定损和核价:这是理赔的关键环节,如果车辆受损严重需要拆检才可以定损或是多方事故的,受损车辆就必须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去定损中心定损。定损完毕,就可以将车辆开往修理厂修理了。
    单证:车主应该在事故结案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必要的单证,其中包括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事故证明等等。
    审核:保险公司在收到材料后,会及时进行审核。
    结案:符合规定的,保险公司会及时发放赔款,并结案。
    【政策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交强险的保险单。
    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扣分处理需要本人本人去吗
    车辆违章罚单是否需要本人去处理,需要看情况确定,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不管哪个人去都是可以的。
    如果只是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通知单,那么,同样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通知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假如是正面拍摄的,需要本人前去处理,如果是后面拍摄的,那么,只要拥有有效的正式驾驶证就可以去处理。
    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别人愿意接受扣分处罚的,是可以操作的,但是,所有接受处罚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到场接受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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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0: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