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既往疾病对保障产生影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甲状腺癌一期的保障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隐瞒或者谎报重要事实,以至于保险人无法核定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未向保险人说明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于这部分保险金额不承担赔偿责任。” 3.《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参加医疗保险前已患有的疾病,不属于医疗保险范围。” 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原有疾病需要治疗的,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具体支付标准由国务院医改部门规定。”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既往疾病需要在购买保障时如实告知,否则可能会影响保障的生效和赔偿。但对于甲状腺癌一期这样的疾病,保障应该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在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保险会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而在其他保险方面,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保险条款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