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仲裁时效限制对劳动关系确认的影响 |
释义 | 劳动关系确认是指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用工关系以及用工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因此对于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关系是前提条件吗?答案是否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仲裁庭和仲裁委员会吗?答案是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案是可以根据工资条、工作服、工作证等证据,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确认是指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用工关系以及用工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在他们的职权范围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法律判断。然而,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因此对于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关系是前提条件吗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若无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没有劳动合同,在申报工伤时,就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工资条,工作服,工作证等证据,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仲裁庭和仲裁委员会吗 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有其法定性,只能在法定性里面进行约定。 首先,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其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是指以自己名义,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从而引起仲裁程序发生的人。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的,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二、申请人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为依据。 三、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是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四、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 五、申请仲裁必须在时效内提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除外。 结语 劳动关系确认是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但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因此在仲裁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关系是前提条件,若无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则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仲裁庭和仲裁委员会,但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有其法定性,只能在法定性里面进行约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申请仲裁必须在时效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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