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后,母亲能否争夺抚养权? |
释义 | 哺乳期离婚母亲不一定可以不要抚养权,《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但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问题需根据双方情况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且母亲符合特定条件时可随父方生活。抚养费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女方处于哺乳期原则上不允许离婚,但存在过错责任或女方提出离婚请求时可例外。 法律分析 一、哺乳期离婚母亲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1、哺乳期离婚母亲不一定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综上,如果哺乳期离婚的女方符合上述三个因素的其中一个,女方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4、离婚后,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女方处于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1、但我国原则上是哺乳期不允许离婚的,除非一方存在过错责任,特别是男方不允许提起离婚。按照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来看,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极大。 2、具体来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处于哺乳期的女方,若是不愿意离婚,男方即使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也极有可能并不会受理此离婚案件。但若是女方想要与男方结婚婚姻关系,男方不想离婚的,女方可以带着相关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证据之后,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然而,如果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他无法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母亲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哺乳期的女方,除非存在男方的过错责任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受理离婚案件。然而,如果女方希望离婚,可以根据相关证据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