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方面离婚的证据一般都包括: 1、结婚证明材料; 2、婚姻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证明离婚原因;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