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钱 |
释义 | 借条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24%。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一、高利贷放不出来有什么办法解决? 高利贷还不上的解决办法是可以分期进行偿还,而且借款人借高利贷并不需要全部偿还,只偿还本金及法律允许的利息即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二、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根据2015年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就属于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主要如下:一是性质不同。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虽然放贷者也从中谋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超出年利率36%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而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放贷者把放贷当做一种商业行为,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目标,通常利息畸高,远远超出银行利息。二是规模不同。民间借贷的规模一般较小,其借贷对象一般只针对特定的个人和单位,并且放贷的次数较少。而高利贷则规模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三、借条还款应注意的事项 1.借条中的姓名要正确 借条中的姓名应当准确,避免同音不同字,以便于更好地认定相关当事人。 2.孤证存疑的借据要小心 出借人提供借据,但借据存在多处疑点的,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所以最好要有多个佐证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合法性。 3.如何认定个人借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过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即债权人不能举证自己系善意第三人的),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4.预先扣除利息 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也就是说,债务人出具的借条应当是借入的金额,不能扣除相关收益或者利息! 5.逾期利息 当事人在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可视为无息借款,但逾期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类逾期还款利率计算。 6.借款违约金 借款期内未约定利息,但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比照使用四倍利率的限制,即不得超过银行同类逾期还款利率的四倍。当前,对于违约金的约定超出规定限度的情形还不少见,下次遇到这种情形可以不予支付,并立即报警! 7.还款抵充顺序 还款时未明确所还款接为本金或者利息的,应先抵充利息,再低本金。 8.录音证明还款 债务人提供的录音资料经法院认定可以作为债务已经清偿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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