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编制公职人员能否容忍醉驾行为? |
释义 | 醉驾是严重违法行为,事业编制人员如果因醉驾被判处拘役,将被解除公职。对醉驾的处理需要及时固定证据,严格掌握立案标准,做好办案衔接,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完善查处程序,保护交通民警的安全。事业编制人员只有被判有期徒刑或刑罚才会被开除公职,但醉驾行为仍然严重,可能导致有期徒刑。因此,更重要的是约束自己的行为,遵守交通法规。 法律分析 一、事业编醉驾开除公职吗?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如果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肯定要被解除其所担任的公职。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被判处拘役的,肯定要被解除其所担任的公职。拘役是我国刑法的一种,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之所以被判处拘役,只是犯罪情节较轻,但仍然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如何规范对醉驾的处理? 1、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 2、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3、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4、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强制措施适用、物品扣押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5、要完善查处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要保证民警人身安全,明确民警检查动作和查处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民警受伤害案件。 讲到这里,对于事业编制人员只要不是有期徒刑或者刑罚的,都不会被开除公职。但是醉驾是一种比较严重违法驾车行为,如果造成事故严重的,会被处以有期徒刑,具体按实际情况而定。所以与其担心后果如何,不如约束自身行为。 结语 醉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事业编制人员而言,如果被判处拘役的话,必然会被解除公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和刑事责任追究,并且在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刑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对于醉驾行为的处理需要及时固定证据、严格立案标准、做好办案衔接和加强执法办案管理等。作为事业编制人员,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醉驾行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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