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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主体是谁
释义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主体主要是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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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9: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