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签字摁手印时生效条件并不具备,故而不能生效,只有在条件具备时才能生效。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的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并对财产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后,夫妻关系解除。因此,这个生效条件就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成协议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