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同意离婚起诉有用。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认定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不论夫妻双方是否都同意。基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由于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法院就不能也不再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若原告(诉求离婚方)上诉,二审法院要是判决离婚,就要对“财产和子女问题”进行“第一次”处理,而二审法院的判决又是终审判决,这就剥夺了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两部分内容的上诉权,也违背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两审终审制度。因此,对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二审法院即便认为应当判决离婚,一般也会进行调解或者发回重审,但更多的还是维持不准予离婚的一审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