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农民有望申请农村宅基地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农村村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条件包括: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且无住宅需要新建住宅、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结婚后户口在娘家和原有宅基地面积超出限定准则或将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都不能被准许。农村三代人可以有几处宅基地,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2.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3.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4.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结婚后户口在娘家,可以移至他人农村宅基地吗 不能够。只有乡村村民(乡下户口人员)在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前提下,才能够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一)娃儿达到法定年纪结婚确需分户,而宅基地不够准则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村民),无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需要乔迁的;(四)符合法律限定的其他情形。乡村村民原有宅基地面积超出限定准则或将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准许。 二、农村三代人可以有几处宅基地 根据当地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必须是本村户籍且无宅基地的村民户。 (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年满20周岁)确需另立门户,以及三代以上同堂并且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回乡落户的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需要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 (四)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被收回或修路拆迁无宅基地的。 结语 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包括分户、自然灾害或村庄规划需要搬迁、回原籍落户且无住宅需要新建住宅、原有宅基地被征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结婚后户口在娘家和原有宅基地面积超出限定准则等问题,应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户可以有几处宅基地,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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