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临时雇工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伤 |
释义 | 单位临时雇工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伤,要看用人单位和单位临时雇工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单位临时雇工生前是受用人单位的指派,在其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进行工作,因工或事故而死亡,根据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关于工伤认定的,算工伤。 一、临时工有工伤吗 临时工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工伤,并且该临时工可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认定为工伤的临时工,应当与普通职工享有一样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为该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 二、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是什么 临时工的工伤赔偿是: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那么双方之间就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单位称之为临时工,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 付相关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住院食品补贴、区域外医疗交通住宿费、残疾援助设备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残疾补贴或残疾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五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残疾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具体赔偿金额只能根据工人的工资、残疾程度、离职时间等实际情况计算,最终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切赔偿项目。 三、临时工因为工伤怎么办 临时工工伤,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认定工伤后,在依法进行工伤鉴定,并向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临时工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临时工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该负责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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