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措施谁来设定 |
释义 |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由法律来规定,如果法律未设定,可以由法规或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如果法律未规定,行政机关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包括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涉及人身和财物两大类、与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执行紧密相关、必须有法律授权并依法办事。 法律分析 一、行政强制措施谁来设定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来设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由法律来进行设定,但尚未制定法律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事项,可以由法律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来设定。 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有哪些 1、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的行为产生。一般说,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有时是为了预防危害社会行为产生,有时是为了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的继续,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带有明显的预防性、制止性。 2、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大致包括人身和财物两大类。 3、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理决定紧密相连,常常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前奏和准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为此就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使被调查的人与财产保持于一定状态,调查才得以顺利进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也紧密相连,常常是执行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的准备和前奏。执行机关在作出财产方面的行政强制执行前,必须防止被执行人逃匿财产,这就需要对被执行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不仅具有预防性和制止性,而且还具有临时性。 4、行政机关是否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结语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由法律来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一般由法律来设定,但对于尚未制定法律设定的事项,可以由法律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情况,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包括预防性、制止性,内容涵盖人身和财物两大类,与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执行密切相关。行政机关是否有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授权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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