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股权增值的分配:如果股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增值部分又是自然孳息,则离婚时该增值部分不予分配,仍归一方所有;反之如果该股票有经过婚后人为操作,则增值部分可认定为是投资的收益,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其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