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13年盗窃案是否还将继续追查? |
释义 | 对于十年前的盗窃案件,如果在法定追诉时效期限内,案件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将受理并进行审查。如果确有犯罪事实且在时效期限内,将立案并展开侦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则不予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盗窃公私财物的处罚根据数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法律分析 对于十年前的盗窃案件涉及到刑事追诉时效期限,在诉讼时效内的还需要追查处理。案件知情人可以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确有犯罪事实且在法定追诉时效期限内的,予以立案并及时展开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 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盗窃案调查进展:2013年案件是否仍在追查中? 根据最新的调查进展,对于2013年的盗窃案件,追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执法部门一直致力于收集证据、调查嫌疑人,并积极追踪相关线索。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年,但执法机构没有放弃对这起盗窃案的调查。他们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运用先进的调查技术和手段,不断努力寻找新的线索和证据,以期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虽然调查过程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和难题,但执法机构将坚定不移地继续努力,以确保正义得以伸张,并给受害者带来安慰和补偿。 结语 经过多年的努力,对于2013年的盗窃案件的追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执法部门一直积极采取行动,收集证据、调查嫌疑人,并不断追踪相关线索。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年,但执法机构没有放弃对这起盗窃案的调查。他们与其他部门合作,运用先进的调查技术和手段,不懈努力寻找新的线索和证据,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尽管调查过程可能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但执法机构将坚定不移地继续努力,以确保正义得以伸张,并给受害者带来安慰和补偿。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