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虐待被监管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虐待被监管人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点第五项规定,虐待被监管人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一、但在提问时,警察可以动手吗 警察在讯问时是不可以动手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法院的量刑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具有殴打监管人员的;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五)虐待被监管人案(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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