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无效的,则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首先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遗产; 如果他们都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遗产。 继承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均等分割遗产,当然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