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考验期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而非取保候审之日。二审维持原判后,考验期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能折抵判决前的羁押时间。 法律分析 缓刑的考验期是从判决之日开始计算的,不能从取保候审之日计算。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 拓展延伸 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方式及其影响因素 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方式及其影响因素是刑法中重要的一部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方式主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人的表现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缓刑考验期的起算时间是判决生效之日起,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影响缓刑考验期的因素包括犯罪人的悔罪表现、是否有再犯危险、社会对其影响等。此外,法律的修订和司法解释的变化也可能对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方式产生影响。因此,了解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方式及其影响因素对于犯罪人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方式及其影响因素是刑法中重要的一部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算时间一般为判决生效之日起。然而,特殊情况可能需要进行调整。犯罪人的悔罪表现、再犯危险性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都会影响考验期的长度。法律的修订和司法解释的变化也可能对计算方式产生影响。因此,了解这些计算方式及其影响因素对犯罪人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八节 技术侦查措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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