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后至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一般应当写明如下内容: 一、写明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注明双方自愿离婚。 二、离婚时女方是否怀孕、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探望权。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 四、约定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五、约定户口迁出问题。 六、双方之间有无纠纷。 七、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办理离婚是不是有时间规定吗 办理离婚是没有时间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民事诉讼期间,可以起诉离婚吗? 如果双方在起诉离婚期间达成离婚协议的,原告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起诉,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