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有欠条我无力偿还我要坐牢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欠钱无力偿还,属于民事案件,民事纠纷案件是不存在坐牢的。如果有借条,但对方无力偿还,可以要求对方重新打借条,以免过了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法律不再保护。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如果没有可执行物,可以申请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偿还条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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