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移夫妻财产的情形有: 1.就已有的存款进行转移; 2.婚内取得的收入不存在以夫妻名义开的存折下; 3.未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5.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无偿转让或者赠与夫妻的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