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您被判定走私和洗钱罪名成立,那么是可以同时被定罪的。走私指的是违反海关规定,将货物非法带入或带出国境,而洗钱则是指将非法所得转移、隐匿、掩饰等手段,使其合法化。虽然两种罪行是不同的,但如果您的行为同时符合两种罪行的构成要件,那么是可以同时被定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六条 洗钱罪是指犯罪分子采取掩饰、隐瞒、转移、转换等手段,使违法犯罪所得或者其他财产的来源不明显,掩盖其非法性质,使其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一审判决的罪名、数罪并罚和并罪处理,由上诉人对其不服的,可以分别或者同时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