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申报有哪些方式 |
释义 | 一、债权申报有哪些方式 1、债权申报的方式有自主申报、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由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或者共同申报等。在申报债权时,债权人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第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4)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5)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二、债权债务清偿方式有哪些 1、债权债务的清偿方式有: (1)当事人到期以金钱为给付履行偿还义务; (2)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 (3)债务人可以抵押、留置等,设定担保物权; (4)债务清偿方式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