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宅基地如何公证 |
释义 | ①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②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③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 ④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⑤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一、农村宅基地有什么价值 宅基地可以流转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可以在一定的条件限制下进行流转。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市户籍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多富裕起来的农民纷纷进城买房,成为城市居民。他们留在农村的宅基地长期闲置,从而导致了大量“空心村”的出现。然而,目前宅基地流转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国家正在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未来或可以建立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允许农村宅基地上市公开流转。 宅基地可以换房 所谓“宅基地换房”,是指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高水平规划设计和建设有特色、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家居的新型小城镇。农民则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条件无偿换取小城镇中的一套住房,迁入小城镇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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