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案件减轻处罚的情形有:1、未成年人犯罪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4、超过限度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5、自首和立功。《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什么是刑事案件不得公开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公开审理的原则如下:1、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2、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和判决的宣告,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旁听,允许新闻界依法公开采访、公开报道。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只有下列三类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3)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4、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的处理在实践中是以审理时被告人的年龄为准。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刑事案件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的公诉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公诉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2、实施的犯罪行为属于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的抗诉的流程是什么?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为: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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