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批探亲假合法吗? |
释义 | 单位不批探亲假不合法,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假期一般为一年一次,30天;未婚探望父母的假期为一年一次,20天;已婚探望父母的假期为四年一次,20天。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 劳动法规定单位应当给职工休探亲假,如果单位不给职工休探亲假可以到当地在卸货费的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单位依法履行给职工探亲假的待遇。 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的规定有哪些: (1)一年一次为期三十天的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2)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已婚职工每四年给一次,为期20天。 (3)未婚职工每年一次为期20天的探亲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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