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认缴制中的时限是多长时间? |
| 释义 |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限由公司章程约定,公司法没有特别规定。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否则需向公司和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认足出资后,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认缴资本是指股东已认购的股本总额,可能等于注册资本也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取决于国家的资本制度。新修订的《公司法》允许公司成立时只实际缴付一部分认缴资本,余下的在一定期限内缴清。 法律分析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限是多久? 关于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限,公司法没有特别规定。而是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 公司法规定: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扩展资料: 简介 认缴资本又称发行资本,是指公司实际上已向股东发行的股本总额,即股东同意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认购下来的股本总额。这个概念是《公司法》提到的股东对本人所应缴纳的全部股本的承诺和认可,但是他和实缴股本是两个概念。认缴资本可能等于注册资本,也可能小于注册资本。实行法定资本制的国家,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资本应一次全部认足,因此,认缴资本一般等于注册资本。但股东在全部认足资本后,可以分期缴纳股款。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一般不要求注册资本都能得到发行,所以它小于注册资本。 相关规定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采纳了一定程度上的授权资本制,即允许公司成立时股东只实际缴付一定比例的认缴资本,其余认缴的资本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缴清即可。所以,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于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的认缴资本总额,但公司成立时的实缴资本可能小于注册资本。 结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限并没有特别规定,而是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期限。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约定出资期限,但约定应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额,货币出资应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股东除了应足额缴纳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股东认足出资后,需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根据不同国家的制度,认缴资本可以等于注册资本,也可以小于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三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七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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