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
释义 |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构成要件和刑事辩护时机。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法律依据为刑法第270条。构成要件包括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刑事辩护最好在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和法院审判阶段,早期聘请律师有利。建议涉及刑事案件的家人在经济条件允许下请律师处理。 法律分析 一、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怒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无非法占有目的,只因某种原因一时不能退还而引起纠纷的,不构成本罪。 三、侵占罪刑事辩护什么时候请律师最好? 关于刑事案件,很多人都是等到了法院开庭这一步再去请一位刑事律师去辩护,但其实刑事案件分为三阶段的: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1、在公安侦查阶段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是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只有律师才能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嫌疑人情况,并为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2、律师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在检察院阶段、律师可以在审查阶段查阅复制案卷材料,从案卷材料中找出对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并形成自己的辩护意见,律师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自己的辩护意见,向检察机关争取不起诉决定。 3、在法院判决阶段律师可以和法官进行沟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再结合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罪轻或者无罪判罚。 综合来说,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这三个阶段请律师的作用是递减的,刑事案件越早聘请律师越有利。如果说家人涉及刑事案件的话,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建议找一位刑事律师去处理。 结语 侵占罪是指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对于侵占罪行为,数额较大的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他人财产所有权、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刑事案件中,律师的角色十分重要,建议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判阶段都请律师进行辩护,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公安部令第95号)同时废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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