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夜间经过人行道怎么用灯光 |
释义 | 在汽车拨杆默认状态下的位置是近光灯,向前推一下是远光灯,往回拨一下就是近光灯,再往回拨两下灯杆,就是交替使用远近灯的操作。远近灯切换起到一个提示的作用,比如在人行横道、急弯、拱桥等地方提示行人。在超车的时候提示前方车辆,示意超车。在夜间会车的时候,提醒对向来车注意本车动向等等。 夜间开车相关灯光操作有哪些? 1、进入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近光灯); 2、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近光灯); 3、夜间与机动车会车(近光灯); 4、夜间在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近光灯); 5、夜间超越前方车辆(远近光交替); 6、前方通过路口(远近光交替); 7、夜间通过急弯拱桥(远近光交替); 8、夜间超越前方车辆(远近光交替); 9、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远近光交替); 10、夜间通过急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远近光交替); 11、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示宽灯、双闪); 12、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示宽灯、双闪); 13、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远光灯); 14、雾天行驶(雾灯、双闪)。 综上所述,夜间通过人行横道要使用远、近交替灯光,并且要降低车速,观察是否有行人再通过;若是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人行横道,使用近光灯即可。在不同的场景对于灯光的使用有不同的要求,夜间远、近灯光交替使用能提醒行人和对方来车,在无红路灯的路口也能提醒横向来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3、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4、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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