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案后没有回执单代表没有受理么 |
释义 | 报案后没有回执单代表,不代表没有受理。 按照规定,报警后,属于行政案件或者是刑事案件的,应该给你一份接报案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它发挥了提供报警依据、方便群众继续报警联系、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等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报警难问题,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通过以上内容就可以得知,报警之后应该是有一个回执单的,如果没有回执单,也许是警务人员疏忽导致,建议直接咨询对方索要此回执单,如果再不给,可以向督察投诉。 综上所述,公民在报案以后办事人员应当在立案成功后填写回执单交付报案人。报案后没有回执单代表,不代表没有受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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