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订金预付款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定金、订金和预付款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作用。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形式,订金是预付款的一种支付方式,而预付款则是合同履行所需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和订金在违约责任和数额方面也有所不同。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意区分这三者,并了解其法律后果,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分析 一、定金订金预付款的区别是什么? 1、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概念不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违约责任不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2、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一般就约束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订立后的定金主要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但就预付款而言,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其不具有惩罚的性质。如果给付的意思不明确或依法不能认定具备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应该推定为预付款。 3、订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是两者的目的不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而订金则是为了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二、怎么签订定金合同? 1、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条款。 2、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 3、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业主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最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作为房产买卖协议,卖方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其配偶是否签字如均签订的,且房产依法可以交易的,你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依法承担违约金! 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区分这三者间的关系,因为交了不同的款项也会带来不同的法律后果,最后也会影响到买房最终所需结付的数额。先从三者的定义入手,在深入了解三者概念的前提下再深入分析它们的区别,在买卖合同中多加注意自己应该交的是定金,订金还是付款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定金、订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非常重要。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具备法律约束力;订金则是预付款的一种形式,不具备担保性质;预付款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条款,如无违约条款,可与对方协商解决,或咨询律师以保护自身权益。购房者需明确三者的区别,以避免法律后果和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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