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判缓刑,能否继续担任 |
释义 | 缓刑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除非其犯罪行为不涉及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市场秩序,且刑罚执行期满未超过五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期满未超过五年。此外,还有其他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如违法经营导致营业执照吊销、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撤销或破产等。 法律分析 一、缓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缓刑人员是否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还得看被判缓刑的人犯的是什么罪。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二、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有哪些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且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缓刑人员,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缓刑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外,还有其他情形也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不善被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等。因此,在选择公司法定代表人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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