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方不履行,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对方没有财产,那么一般会中止执行,可以注意对方的财产变化,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