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退休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退休后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解除合同后多长时间可以提取公积金 解除合同后,只要满足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就可以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失业了公积金怎么提取 失业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要求如下:1、需要携带文件:身份证、原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3、相关要求: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可凭失业证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表格可到公积金中心领取。 三、退休当月可以取公积金吗 退休当月可以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3、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4、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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