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缺乏证据,是否能够离婚? |
释义 | 经调解同意离婚的可以离婚,法院作出调解书即有效。调解不成且无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法院难判决离婚。但判决生效且无新情况,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不是的,经调解都同意离婚的可以离婚,由法院作出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就算离婚了。如果调解不成,原告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将难以判决离婚,不过,待判决生效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通常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中缺乏证据,如何保障离婚权利?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缺乏证据,保障离婚权利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策略。其次,可以尽可能收集其他证据来支持离婚请求,例如证人证言、通信记录、财务文件等。第三,可以考虑申请法庭指定鉴定人进行相关证据的鉴定,以提供更有力的证明。此外,可以积极参与调解或婚姻家庭纠纷解决机构的调解,寻求和解的可能性。最后,如果确实无法提供足够证据支持离婚请求,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探讨其他合法途径来保障自身的权益。总之,对于离婚诉讼中缺乏证据的情况,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策略,以最大程度地保障离婚权利。 结语 离婚诉讼中缺乏证据时,保障离婚权利需采取措施。律师提供专业建议,收集证据支持请求;申请鉴定人鉴定相关证据;积极参与调解,寻求和解;如无证据,探讨其他合法途径保障权益。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策略,最大程度保障离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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