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辞退怎么赔偿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辞退赔偿包括: 1、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辞退规定包括: 1、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 二、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辞退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辞退是指停止雇用,解雇。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都符合辞退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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