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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旧城改造是拆迁还是翻新
释义
    旧城改造是指对城市中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造,拆迁房屋重新建筑的行为,而旧城改造的拆迁和普通拆迁是一样的。
    一、旧城改造的内容包括哪些
    旧城改造的内容:
    ①改造城市规划结构,在其行政界限范围内,实行合理的用地分区和城市用地的规划分区;
    ②改善城市环境,通过采取综合的相互联系的措施来净化大气和水体,减轻噪声污染,绿化并整顿开阔空间的利用状况等;
    ③更新、调整城市工业布局;
    ④更新或完善城市道路系统;
    ⑤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二、老旧小区改造如何补偿
    老旧小区改造如何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由于拆迁改造的原因,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协议来定;
    2、如果不同意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拆迁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什么样的房屋拆迁属于棚改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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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