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转移到异地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7、《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跨省社保转移的流程: 1、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 3、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 ; 4、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