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业主没有 |
释义 | 房屋买卖协议未过户是有效的,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一、房屋租赁备案有什么好处 有约定的从约定,如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出租合同生效条件的,则出租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但是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已经接受的,则合同亦生效。如出租方将租赁房屋已经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已经收房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接受的等情形。 二、承租人主张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三)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四)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1、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2、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3、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4、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5、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6、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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