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
释义 | 预告登记证办理流程: 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买卖登记申请书原件、已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相关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房产预告登记的性质: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能够实现房地产所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的一种行为。房地产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判决等原因致房产权利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房地产权属情况变化后的转移作预告登记。 1、关于其法律性质,究竟是一种物权,或仅为一种债权保全手段,甚有争论。预告登记是介于债权与物权之间,兼具两者的性质,在现行法上为其定性实有困难,可认为系于土地登记薄上公示,以保全对不动产物权之请求权为目的,具有若干物权效力的制度。 2、预告登记的权利是一种具有物权性质的债权,或者可以说是一种准物权。 3、预告登记的性质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其实质是限制现时登记的权利人处分其权利。从各国法律规定来看,预告登记使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物权的排他效力。因此,预告登记是债权被物权化的一种具体体现。经过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债权人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可以对抗第三人。 综上所述,预告登记常常表现在商品房买卖中,由于房子供不应求所以购买者一方想要在房子未建成时提前进行预订和购买,但有些销售者抓住这一漏洞进行一房二卖损害购买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国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关的立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