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居住证过期快两个月了,还能续签吗 |
释义 | 居住证续签问题:根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需在居住地每满1年前1个月内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将中止使用功能,补办后恢复,并从补办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年限。因此,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延期。居住证条例旨在促进城镇化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各级政府应建立机制并提供相应服务。办理居住证需向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1、可以续签的2、过期续签问题: (1)根据有关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所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延期。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持有居住证的居民需在每满1年前1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否则居住证使用功能将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使用功能将恢复,并从补办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年限。因此,根据规定,可以按时申请办理居住证延期。居住证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推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居住证的申领和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并应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以及居住地、就业、就读等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 (二)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利用制作、发放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将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五)篡改居住证信息。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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