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东莞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如何办理? |
释义 | 【答】一般15日后认定结论。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所属社保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员及其近亲属也可申请。 一、工伤认定表可以不用自己填吗 一般是自己填写的。 工伤认定申请表是申请者本人或者近亲属填写,单位给出意见,以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 二、办理工伤认定需要人社局吗? 工伤认定在人社局申请办理吗:是在社保局办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1、用人单位根据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2、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的,经办人员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3、工伤认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社保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受理,开展工伤认定调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调查;4、社保部门在正式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单位和受伤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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