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几天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须在三天内提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申请书格式 交通事故责任不可以复议,只能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申请书格式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3.复核请求等。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和复核的区别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和复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复议指对已经作出了决定的事项做再一次的评议和讨论,确定原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符合事实。而复核强调的是对某一事项的决定作出进一步的讨论核实以提高决定的正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