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由市级相关单位统筹建设,金堂至成都地铁线路和建设时间也经历了多次调整,经我局多次与市建委(市轨道办)、市规划局和市地铁公司对接核实,成都至金堂城市轨道交通目前正在规划中,还未确定具体建设时间,具体线路也可能发生变化,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工作由市级相关单位统筹建设,具体建设计划及具体站点设置以市建委、市规划局等市级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